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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关注:孩子买鞭炮和伙伴一起玩却炸伤自己,该谁赔?

日期:2023-01-30 16:52:14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资料图】

春节期间,河南多地发布“限燃令”,随着久违的烟花爆竹重新燃放,相关纠纷也冒出苗头。

其中,儿童燃放鞭炮所造成的意外事故备受关注,大河报·律媒团记者注意到,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放鞭炮被炸伤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

春节期间,10岁的小李用压岁钱买了鞭炮,与其他三个小伙伴一起放,燃放过程中,小李不慎被鞭炮炸伤左眼,但是由于害怕被家长训斥,就没有及时告知家人。

不久后,小李因为伤情恶化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等费用24万元,经鉴定已构成八级伤残,小李父母与其他三玩伴家人协商赔偿事宜,但没有协商出结果,于是诉至法院。

记者了解到,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当其人身受到伤害时,有权请求赔偿,本案小李与其他三玩伴共同实施燃放鞭炮的危险行为,四人均不认可是自己的原因导致小李受伤,且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具体侵权人,应当由共同实施危险行为的四人共同承担责任。

“小李自身参与燃放鞭炮的危险行为,且为鞭炮的实际提供者,并在受伤后未及时告知家人受伤原因,错失及时有效的救治,对其伤势恶化有一定影响。”该案承办法官表示,结合本案查明情况,法院酌定小李自担70%的责任,其余三玩伴各承担10%的责任。

因四人均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均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等规定,判决三被告监护人各赔偿2.4万元。

燃放烟花爆竹具有危险性,在此也提醒广大家长,对未成年人要尽到监护责任,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标签: 意外事故 承办法官 原因导致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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